仓储配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物流知识 > 信息正文

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的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4-11-22 09:57:11

根据铁路运输经营管理体制的特点,结合国内外建设发展的有益经验,我国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委托管理和合作管理两大类。

1.委托管理模式

由铁道部、铁路局以及专业运输公司独资或合资建设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确定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的基本功能定位、市场定位以及经营管理的基本目标,然后委托给专业运输公司对铁路现代物流中心进行管理。其中专业运输公司一方面可以是投资主体单独的派出机构,同时也可以是专业的物流公司。如铁道部可以成立专业物流中心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其独资或合资成立的物流中心的管理,或者亦可将物流中心的管理委托给中铁快运、中铁特货、中铁集装箱等专业运输物流公司

此种模式有利于将投资主体从琐杂的经营活动中脱离出来,更加专注于战略和总体策略层面的规划和指导,同时可有效利用专业运输公司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使得铁路现代物流中心可以尽快投人运营并快速拓展市场。

2.合作管理模式

除上述铁路系统投资主体外,还将有国内外物流企业、物流地产开发商等其他企业有意愿成为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的投资主体,在此情况下,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的管理模式可以采用股份合作的紧密型管理模式或战略合作的松散型管理模式。

股份制合作模式是指不同投资主体各自按其投资比例成为公司股东,并成立铁路现代物流中心股份经营公司和董事会,对铁路现代物流中心进行共同规划、共同建设、共同经营。

战略合作模式是指单独一家或几家投资者无力完成铁路现代物流中心的全部投资和经营开发,但由于业务和管理等原因未能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公司,因而采取分区开发、分区建设、分区经营的模式,不同投资方之间形成比较松散的战略联盟,不同分区之间设施可合作利用,业务可有效补充、互为代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