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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物流中心建设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11-22 04:57:14

物流中心在日本称为“物流团地”。日本政府对物流中心的认识是:物流是支撑国民生活及产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功能,物流中心作为物流体系的基础设施,是一项社会属性较强的公共设施。早在1964年就开始对物流产业发展进行调控,到19⒆年形成日本全国范围物流体系的宏观规划。1996年又通过、颁布了《综合物流施策大纲》加以规划、促进、完善。依据实施的状况和形成的成果,以及日本国内外各种情况和形势的变化,《综合物流施策大纲》5年制定一次,每年加以研讨修整。在1969年形成的日本全国范围物流体系宏观规划中,结合1966年制定的《流通业务市街的整顿法》,将日本1道1都2府43县,按经济特性分为八大物流区域,进行区域间物流和区域内物流的分类。在各区域建设和整顿物流设施,形成物流团地(物流中心)和全区域的物流网络,然后在区域间通过干线运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近海运输)形成跨地区的物流系统,最后形成全国范围的物流体系,直至今日仍在完善中。

通过多年的发展,在政府的推动以及各类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日本至今已建成东京和平岛、葛西等20多家大规模的物流中心,平均占地74公顷,以东京物流中心为例。

1965年在东京近郊的东南西北各自建设了葛西、和平岛、阪桥和足力四个现代物流园区,在其中建立了商务交易大厦、大型仓库群和公路货物集散中心等物流设施。而后在此基础上,通过逐步配套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扶植大型物流企业,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由此改善了城市环境,并提升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此外,由于日本铁路货运公司(JR)在20世纪90年代初不准从事公路运输服务,无法实现门到门的运输服务,货运量逐渐减少,曾一度出现严重亏损,为此日本铁路货运加快向现代物流领域的拓展,东京、札幌等货物列车车站均已发展成为所在区域的物流中心。在主要物流节点,积极开展汽车代行服务,直接将货物送到用户手中。

日本的物流中心基本是“政府统一规划集资、行业协会组织集资、企业自主经营”的建设模式,发展过程中已经逐渐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重视物流园区的规划布局工作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的国家,而物流中心的占地及建设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其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对物流中心自身的运营和发展及对所在区域(城市)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日本政府十分重视通过制订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和配套的市政建设规划,实现物流中心合理的空间布局及进行`总体把握和控制。

(2)实施较优惠的土地政策和资金政策

日本政府通常规划有利于未来设施配套建设的地块作为物流中心基地,将规划兴建的物流中心的土地通过招商以生地价格分块出让给不同类型的物流行业协会,这些行业协会再以股份制形式在其会员中招募资金,用来购买土地和兴建其他物流设施l对于土地提供者给予减税政策。物流中心建设资金不足时,政府可根据需要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

(3)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及良好的投资环境

政府对按规划兴建的物流中心,统筹安排加快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配套建设,以形成完备的开展物流业务的必要基础条件,吸引各类物流企业人驻。通过物流中心投入运营,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物流中心的聚集和吸引投资的良好环境,在人驻物流企皿获得发展的同时,吸引各种配套服务经营主体的人驻,带动物流中心地价、房价的升值,使投资主体获得较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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