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仓储业的发展过程
发布时间:2024-11-23 02:48:57
我国的仓储具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目前我国的仓储已经有了较大的规模,且形成了各种专业化的门类齐全的仓储分工,在数量上已完全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在服务质量和效益上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纵观中国仓储活动的发展历史,大约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古代仓储业
中国古代商业仓库是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扩大的。“邸店”可以说是商业仓库的最初形成,它既具有商品寄存性质,又具有旅店性质。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商品交换的不断扩大,专门储存商品的“塌房”从“邸店”中分离出来,成为带有企业性质的商业仓库。
(二)近代仓储业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活动范围的扩大,中国近代商业仓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19世纪的商业仓库叫做“堆栈”,即指堆存和保管物品的场地和设各。堆栈业初期的业务只限于堆存货物-主要替商人保管货物,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寄存人。随着堆栈业务的扩大、服务对象的增加,堆栈业已经具有码头堆栈、铁路堆栈、厂号堆栈、金融堆栈和海关堆栈等专业划分。近代堆栈业的显著特点是建立起明确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责任业务、仓库租赁、进出手续等。当时堆栈业大多是私人经营的,为了商业竞争和垄断的需要,往往组成同业会,订立同业堆栈租价价目表等。
堆栈业与交通运输业、工商业的发展极为密切,当时由于中国工业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因此堆栈业在上海、天津、广州等东南沿海地区起源最早,也最先进。在1929年,上海码头的总计数量就已经在幻家以上,库房总容量达到90多万吨,货场总容量达到70多万吨。但是,由于当时中国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状态,民族工业不发达。堆栈业务伴随商业交易和交通运输业的兴衰而起落。
(三)建国初期仓储业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在接收了旧中国官僚买办的堆栈,并对私营仓库进行公私合营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新中国的仓储业。20世纪50年代,各地纷纷建立了国营的商业性仓储公司,并成立了仓库同业会,对行业起领导作用。在1953年召开的全国第一届仓储会议上,明确了国营商业仓库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即对于较大型的仓库由各地商业部门统一收回,移交仓储公司经营,并与我国商业流通的三级批发管理体制相一致,形成层次清楚,大小规模配套,集中、分散相结合的仓储管理体制。1962年,国家物资储运局(后为物资储运总公司)成立,归属于国家物资管理总局,负责物资仓库的统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