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的处理方式分类
发布时间:2024-11-23 01:54:26
1.保管式仓储
保管式仓储也称为纯仓储,是以保管物原样保持不变的方式所进行的仓储。存货人将特定的物品交由保管人进行保管,到期保管人原物交还存货人。保管物除了所发生的自然损耗和自然减量外,数量、质量、件数不发生变化。保管式仓储又分为仓储物独立保管仓储和将同类仓储物混合在一起的混藏式仓储。
2.加工式仓储
加工式仓储是保管人在仓储期间根据存货人的要求对保管物进行一定的加工的仓储方式。保管物在保管期间,保管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保管物的外观、形状、成分、尺度等进行加工,使仓储物发生委托人所希望的变化。
3.消费式仓储
保管人在接受保管物时,同时接受保管物的所有权,保管人在仓储期间有权对仓储物行使所有权。在仓储期满,保管人将相同种类、品种和数量的替代物交还给委托人所进行的仓储。消费式仓储特别适合于保管期较短的(如农产品)、市场供应(价格)变化较大的商品的长期存放。这种仓储具有一定的商品保值和增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