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经营方式
发布时间:2024-11-22 13:52:43
1.班机运输
班机运输是指定期开航的固定始发站、到达站和途经站的飞机运输。一般航空公司的班机多使用客货两用的飞机,在搭载旅客的同时运送小批量的货物;货源充足的大航空公司,在一些航线上开辟定期货运航班,使用全货机运输。
由于班机有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发到站和停靠站,并定期开航,发收货人能够确切地掌握起运和到达的时间,可以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地运送到世界各地投放市场,因此,班机运输颇受贸易商的欢迎,尤其对国际市场上急需商品、鲜活易腐货物以及贵重货物的运送是非常有利的。但是,由于班机一般是以客运为主,货舱有限,不能满足大批量货物的及时运出,有时需分期分批运输。
2.包机运输
包机人为一定目的包用空运企业的飞机运载货物的方式,称为货物包机运输。
包机人申请包机,应凭介绍信或者个人有效身份证与承运人联系协商包机运输条件,双方同意后签订包机合同,并履行包机合同规定的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机人和承运人执行包机合同时,每架次货运包机应当填制一份航空货运单,作为包机的运输凭证。
包机人和承运人可视货物性质确定押运人,押运人应当按照承运人的规定购买客票和办理乘机手续。
包机人应当保证所托运的货物内9没有夹带有关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禁止和限制运输的物品,并应当提前将货物送到指定机场,自行办要海关、检验检疫等出口手续。包机人可以充分利用包用飞机的吨位9但不得超过飞机的最大载重量。承运人如需利用包机剩余吨位,应当与包机人商定。
3,包舱、包集装箱(板、棚)运输
包舱或包集装箱(板、棚)是指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在一定时间内需要独占飞机货舱或集装箱、集装板、集装棚,而承运人需要采取专门措施给予保证的一种经营方式。
托运人应凭介绍信或者个人身份证与承运人联系协商包舱或包集装箱(板、棚)的运输条件,签订运输合同,包舱或包集装箱(板、棚)只限于直达班机,不受理中转业务。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履行包舱或包集装箱(板、棚)合同规定的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