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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人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24-11-23 21:53:49

1.普通法系国家
由于缺乏有关货运代理的国际法规,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在普通法系国家,是依代理的概念为基础的。
货运代理人在安排发货人/收货人的货物运输时,是委托人(发货人/收货人)的代理人,并受到传统代理规定的制约。广州到枣庄物流在履行义务时,应遵守合理指示,以及能够解释所有经手的交易。
担当货运代理人在安排代理时,货运代理人可获得代理人所享受的抗辩和免责。但如果代理人担当委托人的角色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承担责任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此种情况下,他应对整个运输作业是否得以顺利履行责任,包括货物处于他雇佣的承运人或其他代理人监管下的那一阶段。                          
在实践中,货运代理人的地位经常因其提供的服务类型而发生变化。例如,当货运代理人提供陆路运输并自己运输货物时,他的角色是委托人。但如果他有一个为客户所知并经客户同意而指定的分合同人,他继续充当代理人。当货运代理人提供一揽子服务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他则变成委托人。
2.大陆法系国家
在大陆法系国家,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在各个国家是不同的。通常,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对于他们的委托人(发货人或收货人)而言,他们被视为代理人;对于承运人而言,则被视为委托人。
但是对于货运代理人承担的运输责任类型,各大陆法系国家各不相同。如法国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货运代理人除了对货运代理行为负责外,还应对运输合同的适当履行负责,实际上被视为承运人。
对于由履行实际运输产生的责任,法国法允许托运人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提起诉讼。广州到东营物流在其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货运代理人的地位有很大不同。除非他自己履行运输合同,否则,货运代理人并不对运输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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